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扬州公积金提取告诉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选购.修建.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总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建房和修房的费用。拆迁后购房的,总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后实际购房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3.租金超过家庭收入20%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租金。
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补充知识: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扬金管委会)〔2019〕3)中规定的其他类型的提取如下:
1.“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户籍迁出当地或者户籍不在当地”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2.“与单位停止劳动关系,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0岁”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3.“账户封存十年以上”提取情形不再适用;
4.“下岗失业,配偶失业,配偶失业”提取情况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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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提取 [2023-06-01]
扬州公积金提取是中国扬州市为职工提供的一项权益,旨在帮助职工增加自己的住房资金。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每月应按照一定比例将自己的工资汇缴到公积金账户,成为自己个人账户上的财产。当职工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就可以根据规定进行操作,实现公积金的提取。在扬州市,公积金提取的种类很多,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选择。例如,职工可以在完成个人的住房贷款后,申请提取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在摇号成功后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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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的办理材料及注意事项 [2022-09-06]
扬州公积金提取告诉您租房提取的办理材料及注意事项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2.本人及配偶无住房产权登记的信息记录材料,由当地房地产(房地产)部门出具;3.在本市租赁普通商品房的,应当在租赁期内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者协议);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在有效期内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4.如果提取人不是自己,代理人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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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保无公积金申请个人贷款能成功吗? [2022-08-25]
无社保、无公积金申请个人贷款能否成功,我们应该分开讨论。首先扬州代取公积金告诉你要知道,没有公积金,没有社保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员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3.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